洛阳市对获评省级绿色工厂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来源: 洛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05-12

洛阳市制造业“三大改造”支持政策

实施细则(修订稿)

 

为加大“三大改造”政策支持力度,促进我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按照《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豫工信联规〔2021〕124号)要求和工作实际,根据《洛阳市制造业“三大改造”实施方案(2021-2025年)》(洛政办〔2021〕33号)精神,特对《洛阳市制造业“三大改造”支持政策实施细则》(洛制造强市办〔2021〕9号)修订如下:

一、总则

1.申报主体为洛阳辖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申报企业须生产经营良好,企业项目为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传统、新兴、未来等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项目。

2.企业申报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申报企业须纳入河南省财政企业信息系统,正常报送财务快报。

4.实施细则支持事项共涉及15项支持政策,其中免费开展入企诊断、支持智能装备推广应用、支持“三大改造”重点项目建设3项属于项目类财政资金支持政策;支持5G融合应用、支持智能化改造试点示范建设、支持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应用、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支持绿色化改造试点示范建设、支持创新平台和创新主体建设、支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7项属于荣誉类财政资金支持政策;5G网络免费覆盖、精准差异化管控、加大金融基金支持、支持“零增地”技改、强化水电气暖配套要素支持5项属于非财政资金支持政策。

5.获得项目类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必须同时进入“工业企业固定资产项目库”、“技改项目库”(军工项目除外)。申报支持智能装备推广应用、支持“三大改造”重点项目建设政策的同一项目只允许享受国家、省、市项目支持资金一次。企业同一荣誉已享受国家级、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市级财政资金不再重复支持(配套奖励除外)。

6.申报材料存在虚假内容骗取资金的企业,列入“三大改造”企业黑名单,5年内不得申请“三大改造”支持政策。

7.“三大改造”资金政策申报工作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申报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实施细则、申报通知由市工信局、财政局负责解释。

8.在实施细则执行期间,如遇上级法律法规和政策调整,按最新政策规定执行,以资金申报通知具体申报要求为准。

9.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二、支持事项

(一)免费开展入企诊断

1.支持对象:纳入年度“三大改造”重点企业项目库的企业项目。

2.申报条件:企业项目与整体解决方案服务商签订改造方案,并按方案要求完成“三大改造”任务、取得建设成效。

3.支持标准:企业改造方案设计费在5万元以内的,市财政全额补贴,超过5万元的,市财政补贴5万元。

4.申报材料:

(1)“三大改造”入企诊断资金申请表。

(2)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与整体解决方案服务商签订改造方案佐证材料。

(4)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及项目备案网页截图。

(5)项目环保合规证明材料。

(6)项目建设成效证明材料。

(7)企业申报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查询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加盖企业公章)。

(8)项目同时进入“工业企业固定资产项目库”、“技改项目库”证明材料(企业申报端截图等)。

(9)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法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

5.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智能化改造  市工信局信息化办公室   翟芳芳  65952369

绿色化改造   市工信局产业政策与节能科  金东浩  63936089

技术改造    市工信局发展规划科     徐原芃  63936707

(二)5G网络免费覆盖

1.支持对象:纳入年度“三大改造”重点企业项目库的企业。

2.支持标准:企业重点区域实现5G网络免费覆盖。

3.申报程序:有5G网络需求的企业,向基础电信企业提出申请。基础电信企业根据双方实际,尽快实现重点区域5G网络免费覆盖。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洛阳移动      15203796817

洛阳联通      15637901086

洛阳电信      18903790128

(三)支持智能装备推广应用

1.支持对象:纳入当年度“三大改造”重点企业项目库,且采购使用工业机器人、高档数控机床等智能装备。

2.支持标准:对纳入年度“三大改造”重点企业库名单,且采购使用工业机器人、高档数控机床等智能装备的企业,市财政按照设备采购金额的30%(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予以补助。

3.申报材料:

(1)封面(申报企业名称、申报日期、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

(2)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

(3)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智能装备推广应用补贴资金申请表。

(5)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及项目备案网页截图。

(6)企业及项目情况简介、智能装备应用情况说明(申请补贴装备介绍,采购的必要性和经济社会效益分析,采购金额、日期,交付使用日期,使用地点等)。

(7)机器换人示范应用效果。

(8)申请补贴设备的采购合同复印件和经税务机关验证盖章的发票复印件(含发票清单)、付款凭证、入库单等。

(9)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上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须带省内验证码。

(10)企业申报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查询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11)项目同时进入“工业企业固定资产项目库”、“技改项目库”证明材料(企业申报端截图等)。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工信局装备工业科  邢维京  63935230

(四)支持5G融合应用

1.支持对象:企业被认定为5G应用(场景)示范项目等。

2.支持标准:对国家级、省级认定的5G应用示范项目,市财政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获评多类示范项目(案例)的企业仅可选择一个类别进行申报。

3.申报材料:

(1)支持5G融合应用奖励资金申报表。

(2)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5G应用(场景)示范项目等认定批复文件。

(4)企业申报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查询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加盖企业公章)。

(5)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法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

5.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工信局信息化办公室  翟芳芳  65952369

(五)支持智能化改造试点示范建设

1.支持对象:企业被评为国家级、省级相关试点示范荣誉称号。

(1)国家级荣誉称号包括:国家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国家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国家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国家物联网集成创新与融合应用项目、国家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国家智能制造先行区、国家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国家智能制造优秀场景等。

(2)省级荣誉称号包括:河南省智能工厂、河南省智能车间、河南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项目)、河南省制造业“双创”平台、河南省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双创”基地、河南省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河南省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河南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河南省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河南省服务型制造标杆企业、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应用新模式等。

2.支持标准:获得国家、省级等相关试点示范称号的,市财政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获评省级智能工厂、智能车间的企业,市财政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获评多类试点示范荣誉称号的企业仅可选择一个类别进行申报。

3.申报材料:

(1)智能化改造试点示范奖励资金申报表。

(2)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获评为国家、省级相关试点示范荣誉称号的认定批复文件。

(4)企业申报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查询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加盖企业公章)。

(5)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法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工信局信息化办公室  翟芳芳  65952369

市工信局装备工业科  邢维京  63935230

(六)支持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应用

1.申报条件:企业产品获评上年度省、市装备制造业十大标志性高端装备荣誉称号。

2.支持标准:对获评省装备制造业十大标志性高端装备产品荣誉称号的企业,市财政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评市装备制造业十大标志性高端装备产品荣誉称号的企业,市财政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

3.申报材料:

(1)十大标志性高端装备奖励资金申请表。

(2)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正式认定文件(复印件)。

(4)企业申报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查询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加盖企业公章)。

(5)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法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

5.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工信局装备工业科  邢维京  63935230

(七)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

1.支持对象:纳入省培育名单的细分行业、产业集群、特定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的企业。

2.支持标准:纳入省培育名单的细分行业、产业集群、特定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的企业,由市财政分别给予500万元配套奖励。经省工信厅验收通过后进行一次性奖励。

3.申报材料:

(1)工业互联网平台奖励资金申报表。

(2)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纳入省培育名单的细分行业、产业集群、特定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的认定文件及考核验收文件。

(4)企业申报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查询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加盖企业公章)。

(5)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法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工信局信息化办公室  翟芳芳  65952369

(八)支持绿色化改造试点示范建设

1.申报条件:获评省级绿色工厂的企业,获评国家级、省级绿色设计产品的企业,以及获得国家级、省级能效水效“领跑者”称号的企业。

2.支持标准:获评省级绿色工厂的企业,市财政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在绿色设计产品目录、能效水效“领跑者”等领域获评国家、省级荣誉的企业,市财政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

3.申报材料:

(1)绿色化试点示范奖励资金申请表。

(2)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申报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查询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加盖企业公章)。

(4)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法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

5.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工信局产业政策与节能科  金东浩  63936089

(九)精准差异化管控

1.支持标准:纳入年度“三大改造”重点企业项目库的企业,按照《洛阳市2021年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和应急减排清单修订工作实施方案》(洛市环〔2021〕34号)《洛阳市2021年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差异化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洛市环〔2021〕47号)现行政策标准,在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评为A级和绩效引领性企业,鼓励企业自主减排;B级企业采取“以限代停”“降负荷”等方式管控;保障类企业允许进行保障任务的生产经营;小微涉气企业只采取限制高排放车辆运输的措施。市生态环境局统一负责企业绩效分级工作管理,督促指导各县区按照绩效分级标准及管理要求完成绩效分级评审工作。各县区生态环境部门按照不同行业时间节点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申报材料,并上报市生态环境局。根据企业绩效分级结果,修订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细化夯实减排措施。

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生态环境局  彭全波  63481064

(十)支持“三大改造”重点项目建设

1.支持对象:纳入年度“三大改造”重点企业项目库的企业。

2.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备案总投资不低于500万元,在计算区间内,申报项目购置设备实际完成设备投资不低于300万元(税后)。申报企业须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报送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和有关信息。

3.支持方式:采取后补助方式,对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大额设备(单张发票金额1万元以上),按照实际完成投资(以发票为准)给予不高于3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4.申报材料:

(1)项目资金申请表。

(2)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情况简介。

(4)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及项目备案网页截图。

(5)项目环保合规证明材料。

(6)企业申报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查询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加盖企业公章)。

(7)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8)项目先进性证明材料。

(9)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上年度审计报告,企业最新月份会计报表(复印件)。

(10)项目投入情况证明材料。

(11)申请实际完成投资补贴设备的采购合同复印件和经税务机关验证盖章的发票复印件、付款凭证、入库单等。

(12)项目同时进入“工业企业固定资产项目库”、“技改项目库”证明材料(企业申报端截图等)。

(13)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法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

5.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工信局发展规划科  徐原芃  63936707

(十一)支持创新平台和创新主体建设

1.申报条件: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的企业;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企业。

2.支持标准:被国家、省认定为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的,市财政给予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被国家、省认定为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市财政给予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

3.申报材料:

(1)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奖励资金申报表。

(2)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文件(复印件)。

(4)企业申报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查询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加盖企业公章)。

(5)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法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

5.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工信局科技科  黄豫  63302875

(十二)支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

1.支持对象:获批国家级、省级、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的企业;被列入省级、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名单,且成立独立法人的企业。

2.申报条件:已获得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类)的制造业创新中心,可申报市级配套补助资金,补助资金时间区间与省级部门保持一致;新获得国家、省认定的制造业创新中心,可申报市级奖励资金。

3.支持标准:对成功创建国家、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市财政给予30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被认定为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按照上年度非财政经费支持的研发经费支出额度,市财政给予不超过20%、最高500万元的补助;对列入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名单的,自成立独立法人之日起,市财政每年给予50万元资金资助;对列入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名单、属于企业法人的,或被省认定为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的,按照省补助资金给予1:1配套,配套资金与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补助资金不重复享受。

4.申报材料:

1.洛阳市支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政策资金申报表(责任声明栏须提供由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原件)。

2.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报市配套补助资金的,提供制造业创新中心批复文件、省级部门制造业创新中心资金拨付文件;申报市奖励资金的,提供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批复文件(复印件)。

4.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情况。

5.企业申报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查询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加盖企业公章)。

5.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工信局科技科  黄豫  63302875

(十三)加大金融基金支持

1.支持标准。对纳入年度“三大改造”重点企业项目库的企业,加大摸底走访力度,及时发掘企业融资诉求。依托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基金,通过股权投资、可转债投资、优先股、子基金、定增、并购等政策允许范围内的市场化投融资方式,为企业量身打造投资方案。利用国宏集团与中信建投、东方证券、中原证券的机构的合作关系,主动为上市后备企业对接资本市场。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大改造”重点企业项目库企业的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授信及投放情况按季监测,督促银行加快内部审批放款流程。

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洛阳国宏投资集团  任翊  65560359

市金融工作局  智国政  63207711

(十四)支持“零增地”技改

1.支持标准:对企业利用自有存量工业用地扩大生产规模,在不改变土地工业用途前提下提高容积率、利用地下空间的,不再补缴土地出让价款。企业完成规划方案设计后提交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筑工程科牵头审查,经规划科、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同步会审后,2个工作日内依程序上报市专委会审议,审议通过后,2个工作日内核发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63225162

(十五)强化水电气暖配套要素支持

1.支持标准:用电要素支持方面:扩大电力直接交易市场主体范围,推进用电报装省力、省时、省钱 “三省”服务,对高压接入的省级及以上园区内工商业企业、电能替代改造和新建项目、充换电设施三类企业投资至客户规划红线,10千伏及以上项目不含配套工程办电时长不超过16个工作日(重要用户不超过21个工作日)。为低压小微企业提供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三零”服务,将投资界面延伸至低压居民和低压小微企业客户红线,低压无配套、有配套工程项目全流程办电时长分别不超过2个、5个工作日,小微企业全流程办电时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用气要素支持方面:用气报装实现“零上门” “零审批”,用户报装时间进一步压缩至 1 个环节、1 个工作日以内。

用水要素支持方面:为“三大改造”重点企业配备一名用水专属客户经理,帮助办理用水业务。落实“三零两减一增”(零费用、零跑腿、零资料,减环节、减时限,增渠道)服务举措,降低企业用水成本,简化企业接水流程,压缩办理时间,将用水报装时间进一步压缩至1个环节,办理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以内。企业拨打24小时服务热线“9610001”,无需提供任何资料,洛阳北控水务集团公司即刻受理并安排服务专员上门全程代跑代办接水事宜,项目规划建设红线外费用全部由供水企业承担。

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发改委  63934238

洛阳供电公司      张明宇  18937901215

洛阳新奥燃气          15896694846

洛阳北控水务集团      15139922580

    13789197876

三、申报程序

(一)组织项目申报

1.企业自愿申报。申报资金支持政策的企业根据申报通知,向所在县区工信部门和财政部门提交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申报非资金支持政策的企业与政策具体联系人对接申请。

2.部门逐级审核。县区工信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按照逐级审核、分级负责原则,对申报企业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认真审核。其中:企业提供的发票明细(销售方、票号、金额等)须经当地税务机关盖章确认,否则不予受理。

3.部门联合上报。对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由县区工信部门、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上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各1份);同时将企业资金申请报告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1本),表格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以资金申报通知为准)。

(二)项目评审及资金拨付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企业申报项目进行初审,联合市财政局对申报资金的项目开展专家评审、专项审计,并按程序将拟支持项目情况报市政府审定。市财政局根据年度资金规模提出项目资金分配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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