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对国家级及省级绿色工厂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来源: 九江市商务局 2023-06-09

九江市实施工业强市三年行动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业强省战略,积极推进工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重塑九江工业新辉煌,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牢牢坚持工业强市战略不动摇,聚焦“产业基础重塑工程、质量提升行动”,以十大千亿产业集群为重点,以重大项目建设为抓手,围绕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求,深化创新驱动、坚持绿色集约、优化产业结构、催生发展动力,加快构建具有九江优势特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努力在全省及长江中下游地区赶超进位,奋力开启“十四五”工业强市建设新征程,重塑九江工业新辉煌。

二、总体目标

到2023年,全面实现“三个新跨越”发展目标。

——规模总量实现新跨越。工业总量跃升。按照“内追南昌、外赶芜湖”的发展目标,加快做大工业经济总量。至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营业收入达到8000亿元,奋力打造万亿临港产业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3000家,工业税收力争三年翻番,打造全省工业第一重镇。工业总量在沿江五个同类城市(宜昌、岳阳、九江、芜湖、扬州)中实现进位1~2位。引领发展有力。工业在经济发展中支撑作用显著增强,工业比重持续稳定,对财政增长贡献率达到50%以上。龙头培育有为。龙头骨干企业培育实现“1515”目标,即营业收入过百亿企业10户、营业收入过50亿企业50户、上市企业10户、税收过亿企业50户。

——发展质量实现新跨越。产业结构持续优化。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比重每年提升2个百分点以上,占比超过全省平均水平。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200户以上,总户数进入全省前三。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全市规上工业企业R&D经费支出年均增长35%以上,工业技改投资年均增长35%以上,均居全省第一方阵。绿色发展水平明显提高。大力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壮大绿色环保产业,提升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循环化水平。智能化水平明显提高。实施智能制造升级工程专项行动,实现智能应用“十百千”目标,即:培育10户省级以上智能制造标杆企业,100个市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300个市级数字化车间,3000户以上企业上云入网进平台,重点企业装备数控化率达到65%以上。

——产业培育实现新跨越。创建产业示范。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持续推进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全力打造国家级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和新兴产业集聚高地。提升产业能级。通过3年左右,全市十大重点产业集群营业收入全部过千亿。打造特色产业。着力打造“一都三基地”,即世界硅都、世界最大纤维产业基地、中国最大玻纤及复合材料产业基地、长江经济带千亿级石化芳烃产业基地,培育一批具有九江特色、在全省走前列、在中部地区有影响力的产业集群。

三、主要措施

围绕发展目标,突出工作重点,全面启动实施产业提档、招商提效、项目提速、企业提能、园区提标、保障提升“六大工程”,实现大产业支撑、大招商突破、大项目引领、大企业主导、大园区承载、大保障体系目标。

(一)实施产业提档工程

以十大重点产业链为主攻点,强化产业合理布局,制定产业发展规划,打好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攻坚战。坚持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和新兴产业培育壮大“两条腿”走路,推动产业融合化、绿色化、集群化、协同化发展,实现全市优势产业提层次、增效益,打造九江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

打造战略性新兴产业高地。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三年倍增行动计划,把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成为重塑九江工业新辉煌的中坚力量。推进一批新兴产业项目建设。聚焦电子信息、新材料、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等重点优势产业,每年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200个以上;培育一批特色产业基地。重点培育九江经开区电子信息和新材料、瑞昌市以LED应用为主体的电子信息和绿色建材、湖口县锂电池材料、永修县有机硅、濂溪区高性能聚乳酸材料、共青城市新经济新业态、彭泽县数字产业等一批具有知名度和特色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聚集区;打造一批发展新动能。以鄱阳湖生态科技城为主战场,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和工业互联网,建设全省领先的人工智能产业与应用示范区。抢抓发展机遇,发展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经济新业态,拓展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倍增扩张信息消费。推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双轮驱动”,以浔阳区、九江经开区、共青城市、庐山市等为产业聚集基地,大力发展工业设计、技术开发、产品售后等生产性服务业,打造服务型制造示范城市。

打造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实施传统产业优化升级行动计划。围绕提升生产工艺、技术装备、管理效能,创建一批国家级、省级“智能制造”“绿色制造”“互联网十先进制造”示范项目。

每年编制优化升级计划,实施优化升级项目100个以上。

打造全产业链共同体。促进产业链与供应链、创新链、资金链、政策链深度融合,全面提升产业发展水平。推进安全可控的产业链供应体系建设,实施断链断供替代行动,组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体,打造产购供销综合信息平台,支持产业(企业)供应链市域就近配套并出台本地配套奖补政策,促进“九江制造”产品消费扩容提质。优化产业链分工协作体系,组建产业链联盟,形成互相协作和资源整合的发展模式。做精做优产业链细分领域,实现“链链、县县”建有示范产业链,重点打造有机硅、纤维素纤维、芳烃等3个以上全国知名产业链,PCB、智能家电、钨精深加工、LED应用、精细化工、纺织服装等6个以上全省示范产业链。

(二)实施招商提效工程

把招商引资作为“一号工程”,以招商大突破带动工业大发展。开展精准招商、专业招商、产业链招商,探索以资招商、以商引资、以资引资,不断提高招商引资质量。大力开展“三请三回”活动,实施“浔商回归”工程。确保每年引进亿元以上工业项目200个以上。

创新产业招商方式。大力推行“园区十投融资公司十投资基金+项目十产业”招商模式,每个园区建立1支投资引导基金和1家投融资公司,推动从“招商引资”向“招商投资”转变。

突出招引“5020”项目。聚焦首位产业和主导产业,着力引进一批带动力强的大项目、好项目,以“5020”项目为主攻点,落实招商引资责任,强化招商目标考核,每年全市引进落户“5020”项目30个以上,每个县(市、区)引进落户“5020”项目3个以上。

突出产业链招商。编制重点产业链招商指引。根据产业链“四图”“五清单”谋划一批重大项目,突出产业链缺失、高端环节,实行点对点精准招商,进一步延伸壮大产业链。确保新落户的产业链关联项目个数占总项目个数70%以上,新落户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投资额占总投资额70%以上。

(三)实施项目提速工程

坚持“项目为王”,以“项目大会战”工业专项行动为抓手,以重大产业链龙头项目为牵引,形成“储备一批、开工一批、竣工一批”的项目梯次推进格局,跑出项目建设“加速度”。

强化项目“三百”攻坚。建立重大工业项目库,持续开展季度重大项目集中开竣工活动,实现“三个确保”,即确保每年新开工投资超亿元工业项目达到300个以上;确保全年新竣工投产项目达到200个以上;确保投资过1000万元技术改造项目达到100个以上。支持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并视情给予设备补贴。

强化项目调度推进。每年确定若干个链主型重大工业项目,建立以市领导挂点牵头的工作专班,予以重点推进。每年确定100个重点工业项目,建立项目推进责任制,每月调度通报。完善重大工业项目调度机制,强化项目建设中突出困难和问题的解决。加强项目建设节点管理,健全项目调度推进台账和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挂图作战、照单施工,推动项目尽快建成投产。

强化项目专项督查。将重大工业项目建设情况纳入市委、市政府专项督查内容;每季度对项目建设情况开展进度督查;每半年对项目推进会、协调会等会议议定的每一事项开展落实督查,并将督查结果在全市通报。

(四)实施企业提能工程

以企业做大做强为目标,加快推进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大力实施企业提能工程,提升优质企业数量,打造一批支撑九江工业发展的“四梁八柱”。

做大做强龙头骨干。优选一批综合实力强、发展潜力大、带动作用显著的产业链龙头企业,实行“一企一策”,在土地资源、资金保障、政策等方面优先扶持,多方引导企业技改扩能、兼并重组、智能化改造,培育壮大一批制造业领航企业。深入实施企业上市“映山红”行动,推动一批条件成熟的企业加快上市步伐。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打造一批营业收入过百亿及50亿元、税收过亿元的龙头骨干企业。

做优做精中小企业。深入开展“个转企、小升规”行动,支持中小企业在优势领域精耕细作,向专精特新转型。到2023年,新增市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200户、专业化“小巨人”企业60户、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40户,独角兽(潜在、种子)、瞪羚(潜在)企业50户。

做实做细企业创新。依托龙头骨干企业,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

创新联盟、产业研究院,力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

依托江西省智能制造产业技术研究院等研发平台,开展关键、核心产业技术攻关行动,加大共性技术供给。大力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支持企业质量品牌建设,积极推进开展示范点建设,培育一批“三品”战略示范企业。大力支持企业实施智能化、绿色化、信息化改造,力争三年新增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20户、绿色工厂20家和两化深度融合贯标企业20户。

(五)实施园区提标工程

深入实施集群式项目满园扩园、“两型三化”管理提档提标行动,加快工业园区改革创新发展。打造一批千亿开发区,力争到2023年,4个开发区营业收入过千亿,其中九江经开区营业收入超过2000亿元,瑞昌经开区、湖口高新园区、永修云山经开区3个开发区营业收入力争超千亿。

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开展工业园区管理“去行政化”试点工作,深入推进工业园区薪酬改革。推行“开发区十投融资公司”运营模式,实现园区独立法人资格投融资平台全覆盖,提升园区经营管理水平。支持九江经开区和共青城高新区承接省级经济管理权限下放,大力推进共青城高新区“一区多园”改革。

促进园区提级升档。大力推进标准厂房、多层厂房建设,到2023年全市标准厂房面积达到1500万平方米。推行工业“标准地”供地制度。大力发展生产、生活配套服务业,支持推动5G基站、大数据中心和分布式数据中心等“新基建”落地园区。推进湖口县、彭泽县、永修县、修水县、庐山市等园区调区扩区。大力促进园区绿色转型,推进九江经开区、瑞昌经开区等园区打造低碳园区。

建设一批特色园区。科学制定工业园区产业发展规划,分类推进园区产业提能升级,国家级园区重点打造2~3个主题产业园,省级园区重点打造1~2个主题产业园,实现“一园一主业一特色”。各县(市、区)一平方公里科技园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占园区内企业80%以上。加快做强综合保税区、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指定口岸“三大开放平台”,为园区发展增添新动能。强化“亩产论英雄”导向,推进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全覆盖,依法依规实施土地、能耗、环境容量等要素供给差别化政策。

(六)实施保障提升工程

优化资源配置,增强集约能力,推动各方力量向工业聚合、各类要素向工业聚集、各项服务向工业聚焦,突出解决人才、资金等要素瓶颈,不断汇聚发展工业的强大合力。

强化人才保障。大力实施千亿产业领军人才培育工程,深入推进政校企合作对接,推动人才资源为产业高质量发展赋能。深入推进市高层次人才产业园建设,进一步完善市高层次人才云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功能机制,坚持在“产业链”上构建“人才链”,引进培育一批高层次人才来浔创新创业,努力将九江打造成中部地区重要的高层次人才集聚高地。采取订单式、实训基地、工学交替等方式帮助企业培训实用型、操作型高技能人才。每年评选10名优秀企业家和10名“十大行业领军人物”,组建企业家俱乐部,与知名院校合作举办企业家研修班,大力培育本土优秀企业家。

强化资金保障。强化财政投入,建立工业专项扶持资金与工业税收挂钩的投入增长保障机制。整合工业发展扶持资金,制定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办法。完善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考评办法和奖励办法(见附件4),每年对推进全市工业发展贡献突出单位、企业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和奖励。

强化要素保障。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工业信贷投入,工业贷款占全部贷款的比重逐年提升,到2023年比重达到10%以上。建立100亿规模的智能制造等工业产业发展专项引导基金。加快清理盘活闲置土地、厂房和“僵尸企业”,确保县(市、区)“批而未用”土地消化周期控制在3年以内。优先保障重大工业项目及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用地需求,优化盘整能耗、环境容量指标,为项目落地提供保障。

四、组织实施

1.加强组织领导。市工业强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实施工业强市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制订服务工业具体方案,各县(市、区)要制订具体落实方案。强化政绩导向。把工业发展情况列入对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政绩考核评价内容,并作为提拔或进一步使用的重要依据。配强领导力量。原则上各县(市、区)应明确一名党委常委统筹分管工业和工业园区工作。充实干部队伍。把懂经济、知产业、善操作、敢担当、能吃苦的优秀干部摆放到工业和园区一线,对贡献突出的干部优先提拔使用,对工作不力的干部及时调整岗位。

2.优化推进机制。实行高位调度。在链长制调度协调推进基础上,建立市主要领导“推进工业季”季度例会制度,协调推进涉及到企业发展、项目推进的重大事项。建立市政府分管领导“服务企业月”月度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需要推进的具体事项。落实部门职责。明确市工业强市办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建立“清单制十责任制”工作模式,并将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3.量化考核激励。突出工业主导地位,提高工业高质量发展考核占综合高质量发展考核权重,每年对工业高质量发展考评全市前三位的县(市、区)予以通报表扬,并优先考虑提拔使用在工业发展中贡献突出的干部;对未能进入全市工业高质量发展考核前七位的和被认定为省开发区工业发展“蜗牛奖”的县(市、区)在全市综合高质量发展考核总分中加重扣分。实行县域工业和开发区奖惩机制。凡县域工业和开发区在全省相关考核中,首次进入特定前列位次的,授予“县域工业(开发区)发展贡献奖”;前移一定位次的,授予“县域工业(开发区)发展进位奖”;排位后退的,评定为“县域工业(开发区)发展退位奖”。

4.强化调度通报。市工业强市办加强工业经济运行调度,市县两级成立工业经济运行分析小组,实行“月通报、季约谈”制度,实现以月保季、以季保年。强化月度调度。每个月度对工业指标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认定并进行通报,对指标落后的县(市、区)发告知函,对3个月度评定不达标的县(市、区)在工业考核评优上加重扣分,并由市政府分管领导视情约谈。建立经济运行季度“红黄榜”制度,“红榜”“黄榜”各设3个名额。在“红榜”中选定一个作典型发言,并在年度县域经济巡回看变化和工业高质量发展考核中加分;在“黄榜”中选定一个作剖析发言,并在年度县域经济巡回看变化和工业高质量发展考核中扣分。剖析发言的县(市、区)由市政府主要领导约谈,连续两个季度进入“黄榜”的县(市、区)由市委主要领导约谈。

5.加强督查督促。强化工作督查。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市委、市政府督查内容。强化工作督促。为推广先进、激励后进,营造工业发展浓厚氛围,适时组织召开工业流动现场会。加强媒体宣传,在电视台、报纸等媒体开设工业强市相关专题。

6.优化营商环境。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坚决保护广大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开展“纾困惠企”行动,建立政策直通车、政策兑现等工作机制,推动减税降费、纾困惠企各项政策直惠企业。强化领导干部挂点园区、联系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制度,开展“千个部门进千企、精准帮扶促发展”活动,实现全市规上工业企业帮扶全覆盖。

附件:1.2021年一2023年全市工业营业收入和规上企业

户数目标

2.2021年一2023年全市营业收入百亿和50亿

企业、税收过亿企业目标

3.2021年-2023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和上市企业

目标

4.九江市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考核奖励办法

附件1

2021年—2023年全市工业营业收入和规上企业户数目标

县(市、区)

工业营业收入(亿元)

规上企业户数(户)

目标8000亿元

目标10000亿元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浔阳区

98

110

120

104

123

146

28

32

38

濂溪区

460

510

570

465

548

653

142

163

195

柴桑区

420

460

500

433

511

608

139

159

191

武宁县

270

295

320

280

330

393

134

154

184

修水县

375

410

450

389

459

547

147

168

202

永修县

665

740

820

676

797

949

233

267

320

德安县

550

610

675

566

667

794

173

198

238

庐山市

365

400

440

386

455

542

98

112

135

都昌县

235

260

285

242

286

340

115

132

158

湖口县

610

680

750

621

732

872

150

172

206

彭泽县

505

560

620

510

602

716

171

196

235

瑞昌市

700

770

845

712

841

1000

261

299

359

共青城市

520

570

625

549

648

771

196

225

269

九江经开区

1160

1280

1400

1179

1391

1655

195

223

268

合计

6933

7655

8420

7111

8390

10000

2182

2500

3000

附件2

2021年—2023年全市营业收入百亿和50亿企业、税收过亿企业目标

县(市、区)

营业收入百亿企业(累计户数)

营业收入50亿企业(累计户数)

税收过亿企业(累计户数)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浔阳区






1

1

1

1

濂溪区


1

3


1

4

1

3

4

柴桑区






2

3

4

5

武宁县






1



1

修水县






3

1

2

3

永修县


1

1



5

2

3

5

德安县






3



2

庐山市






1



1

都昌县






1



1

湖口县

1

1

3

1

1

6

5

6

8

彭泽县






5

2

3

5

瑞昌市



1

1

1

6

5

6

8

共青城市





1

2



2

九江经开区

1

1

2


1

8

1

2

5

合计

2

4

10

2

5

50

20

30

50

附件3

2021年—2023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和上市企业目标

县(市、区)

高新技术企业(户)

上市企业(户)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浔阳区

30

36

47



1

濂溪区

65

77

86



1

柴桑区

75

89

100



1

武宁县

40

48

54



1

修水县

40

48

49

1

1

1

永修县

105

125

142

1



德安县

60

71

81



1

庐山市

22

26

29



1

都昌县

14

17

19



1

湖口县

55

65

71


1

1

彭泽县

47

56

63

1



瑞昌市

80

95

103



1

共青城市

87

103

120


1


九江经开区

160

190

237

1



合计

880

1050

1200

累计5户

累计8户

累计10户以上

附件4

九江市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考核奖励办法

为深入实施工业强市战略部署,加快全市工业赶超进位步伐,推进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在修改完善《九江市新工业发展目标考核奖励办法》(九办字〔2017〕4号)的基础上,特制定本考核奖励办法。

一、奖项设置及奖金来源

按照奖励对象,设立企业、企业家、市直单位、县(市、区)四大类共19个方面奖项,实行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并重。奖金从市级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中统筹列支。

二、奖励办法及标准

(一)企业类

1.企业入规奖。对当年投产、当年入规的月度工业企业,市级给予每户企业5万元奖励资金;对往年投产、年报入规的工业企业,市级给予每户企业3万元奖励资金。县(市、区)视情予以配套奖励。

2.重大进步奖。对年度营业收入在5~10亿元之间且较上年增长50%以上的企业,市级给予5万元奖励资金;对年度营业收入在10~30亿元之间且较上年增长30%以上的企业,市级给予8万元奖励资金。

3.重大贡献奖。对年度入库税收首次突破2000万元、5000万元、8000万元、1亿元的工业企业,以及年度入库税收过1亿元和年度营业收入过30亿元的工业企业,均授予“重大贡献奖”。

4.研发平台奖。实体运行的产业研究院,经认定后给予50~100万元的项目资金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建设经费补助。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工业设计中心,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项目资金奖励。对荣获省级优秀新产品一、二、三等奖的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2万元奖励资金。

5.绿色发展奖。对新荣获国家级、省级绿色制造项目的企业(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绿色设计产品),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资金;对新荣获国家级、省级绿色园区的,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资金。

6.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奖。对产品入选工业和信息化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的企业进行奖励,每个入选产品奖励20万元;对产品入选《江西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目录》的企业进行奖励,每个入选产品奖励10万元。

7.融合示范奖。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两化融合类(两化融合、工业大数据、5G、工业互联网、企业上云、智能制造等)应用示范企业、标杆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资金。

8.十大功勋企业奖。综合考核企业当年税收贡献、效益提升、规模扩张、研发投入等情况。从当年全市工业企业税收前30名的企业中,依据“税收增幅权重30%、营业收入增幅权重30%、利润总额增幅权重20%、研发经费R&D投入增幅权重20%”计分排位,按照得分从高到低,评选出“十大功勋企业奖”。

9.十大工业项目奖。综合考核当年竣工投产工业项目投资额和新增营业收入前20的工业企业,分别按照50%权重进行考核评定,评选出“十大工业项目奖”。

10.管理创新奖。大力推动企业管理创新工作,提升企业现代化管理水平,对新认定的省级管理创新示范企业,每户企业给予10万元资金奖励。

(二)企业家类

11.优秀企业家奖。以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贡献为主要考评依据,综合考核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业绩、创新发展、转型升级、守法经营等情况,每年评选“优秀企业家”10名,每名企业家给予5万元奖励资金。

12.十大行业领军人物。综合考核工业企业对产业链发展示范带动、协同发展、公共平台服务等情况,每年评选“行业领军人物”10名,并分别给予10万元奖励资金。

(三)市直单位

13.优秀产业链链长办。综合考核各产业链规模增长、重大问题解决、服务平台组建、资源要素保障、信息宣传报送等情况,每年在产业链服务部门中评选出6个“优秀产业链链长办”。

14.企业帮扶先进单位。持续推进并完善市直单位为企业服务精准帮扶工作机制,综合考核各单位对企业政策宣贯、问题解决、要素保障等帮扶工作情况,每年评选“企业帮扶先进单位”,并给予2万元奖励资金。

(四)县(市、区)

15.入规组织优秀单位。以当年规上工业企业户数较上年末的净增户数为考核依据,对净增户数前六位的县(市、区)授予“企业入规组织优秀单位”,分别给予县(市、区)工信部门20万元、15万元、10万元、8万元、8万元、8万元工作经费奖励,并按一定分值纳入年度县(市、区)工业专项考评。

16.产业链发展先进县(市、区)。综合考核各县(市、区)在产业链细分领域推进、产业当地配套、产业项目招引等情况,每年评选出6个“产业链发展先进县(市、区)”,分别给予县(市、区)总链长办10万元的工作经费奖励,并按一定分值纳入县(市、区)工业专项考评。

17.园区发展奖。以园区亩均税收、营业收入总量和增速、工业增加值和增速等指标作为考评依据,对完成年度发展目标的前三名工业园区,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8万元奖励资金。

18.产业集聚奖。对获得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基地,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基地的分别给予20万、15万、10万奖励资金。

19.县域工业(开发区)奖惩。县域工业当年工业高质量发展考核首次进入全省前十强、二十强的,授予“县域工业发展贡献奖”;当年工业高质量考核在全省排位前移的,授予“县域工业发展进位奖”;当年工业高质量考核在全省排位后退的,评定为“县域工业发展退位奖”。当年综合考核中国家级开发区首次进入全省前五强和省级开发区首次进入全省前十强、二十强的,授予“开发区发展贡献奖”;当年综合考核中国家级(省级)开发区在全省排位前移的,授予“开发区发展进位奖”;当年综合考核中国家级(省级)开发区在全省排位后退的,评定为“开发区发展退位奖”。

三、考评程序

各类奖项的考评按以下程序进行:

1.申报。由各县(市、区)及有关单位对照考评办法组织填报相关奖项申报表,并附有关文件和证明材料,于次年元月底前报送市工业强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考核。市工业强市办对有关单位的申报材料采取听、询、查、访等方法进行考核,根据奖励评选条件,提出核实意见和奖励建议名单。

3.评审。市工业强市办进行评审,在审核企业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的同时,对参评企业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降耗、征信等相关约束性指标进行综合考评,指标未能达标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

4.审定。市工业强市办将拟定的奖励名单和有关材料报市委、市政府审定,并确定有关奖励事项。

四、本办法由市工业强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文件《九江市新工业发展目标考核奖励办法》(九办字〔2017〕4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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