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对获得国家级绿色工厂等认定的工业企业,给予不超过5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一、科技创新类扶持政策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对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中小微企业给予10万元补助;对属于集成电路、氢能领域且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中小微企业给予15万元补助。依据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年度绩效,每培育1家高新技术企业补助10万元,每家科技企业孵化载体每年最高补助200万元。【咨询单位:市科技局(0546-8380282);政策来源:《山东省中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鲁科字〔2021〕48号)】
2.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贴息。自2021年起,将单户企业纳入风险补偿的科技成果转化贷款年度余额由不超过1000万元提高到2000万元。省级财政按备案贷款不良本金给予35%的风险补偿;市级风险补偿比例由各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不低于备案贷款不良本金的35%。剩余贷款损失由贷款银行承担。贷款贴息按企业完成还本付息后,实际支付贷款利息的40%进行补贴,每家企业最高贴息50万元。实际支付贷款利息以企业付息凭证为准,每家企业只享受一次利息补贴。【咨询单位:市科技局(0546-8385659);政策来源:《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操作指南》(鲁科字〔2021〕19号)、《关于提高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备案额度的通知》(鲁科字〔2021〕33号)、《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贴息实施细则(暂行)》(鲁科字〔2021〕82号)】
3.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省级财政资金对每个项目支持强度不高于50万元。【咨询单位:市科技局(0546-8380282);政策来源:《山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实施办法》(鲁科字〔2022〕32号)】
4.创新平台资金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市财政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咨询单位:市发展改革委(0546-8381410);政策来源:《关于加强和改进东营人才工作打造黄河三角洲特色人才集聚高地的措施》(东发〔2022〕8号)】
5.“双创”示范基地资金奖励。对新创建的国家级、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市财政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咨询单位:市发展改革委(0546-8381410);政策来源:《关于加强和改进东营人才工作打造黄河三角洲特色人才集聚高地的措施》(东发〔2022〕8号)】
6.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市财政对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10万元补助,鼓励各县区、市属开发区给予配套支持。【咨询单位:市科技局(0546-8380282);政策来源:《关于印发2023年“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政策清单(第一批)的通知》(东政发〔2023〕1号)】
7.孵化器、众创空间认定奖励。对新认定(备案)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备案)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众创空间(创客服务中心),分别给予最高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咨询单位:市科技局(0546-8380282);政策来源:《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东营人才工作打造黄河三角洲特色人才集聚高地的若干措施》(东发〔2022〕8号)】
8.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评价奖励。对新认定备案的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经绩效评价,优秀的新型研发机构,市财政给予10万元后补助支持。【咨询单位:市科技局(0546-8381970);政策来源:《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东营人才工作打造黄河三角洲特色人才集聚高地的若干措施》(东发〔2022〕8号)】
9.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扶持。【咨询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0546-8332990);政策来源:《关于支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政策措施》(东政办发〔2022〕22号)】
10.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奖励。对新获批的国家、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奖励。【咨询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0546-8332990);政策来源:《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东营人才工作打造黄河三角洲特色人才集聚高地的若干措施》(东发〔2022〕8号)】
二、数字化、技改类扶持政策
1.市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奖励。每年认定3个左右智能工厂、10个左右数字化车间,分别给予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奖励。【咨询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0546-8330923、0546-8328189);政策来源:《东营市支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若干政策措施》(东工信字〔2023〕8号)】
2.首台(套)技术装备和关键核心零部件奖励。研发生产的产品列入国家和省首台(套)技术装备和关键核心零部件指导目录并实现销售的,分别按国家级50万元、省级30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扶持。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首台(套)技术装备和关键核心零部件产品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同一产品不重复奖励。【咨询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0546-8330923);政策来源:《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东政办发〔2022〕22号)、《东营市支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若干政策措施》(东工信字〔2023〕8号)】
3.市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奖励。按照“成熟一个、认定一个”的原则,对新认定市级工业互联网示范平台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省级综合排名前十位的平台、国家级特色专业平台(综合型、行业型、专业型)、国家级“双跨”平台,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300万元、1000万元奖励,结合上级奖补情况同一平台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奖励,提档升级的给予差额奖补。【咨询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0546-8328189);政策来源:《东营市支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若干政策措施》(东工信字〔2023〕8号)】
4.市级上云标杆企业奖励。根据企业云化应用深度及成效,每年择优评选5-10家市级企业上云标杆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30万元奖励。【咨询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0546-8328189);政策来源:《东营市支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若干政策措施》(东工信字〔2023〕8号)】
5.市级内网改造标杆项目奖励。每年遴选5-10个市级内网改造标杆项目,按照不超过当年实际投入的3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咨询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0546-8328189);政策来源:《东营市支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若干政策措施》(东工信字〔2023〕8号)】
6.首版次高端软件、首台(套)智能装备市级奖励。对新获批国家工业互联网APP优秀解决方案、省认定首版次高端软件的,每个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同一产品不重复奖励。支持首台(套)智能装备研发,对新认定省级、国家级首台(套)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产品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50万元。【咨询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0546-8328189);政策来源:《东营市支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若干政策措施》(东工信字〔2023〕8号)】
7.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市级奖励。对在我市新落户纳统的市外数字化转型服务商、本地工业企业剥离信息服务机构成立的独立法人信息技术企业,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2000万元、1亿元的,分别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00万元、500万元奖励,提档升级的按差额奖补。【咨询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0546-8328189);政策来源:《东营市支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若干政策措施》(东工信字〔2023〕8号)】
8.技术改造项目奖补。每年优选不超过5个引领产业转型升级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给予不超过设备投资额(包含工艺包和软件,下同)15%的奖励,单个项目奖励不超过600万元;遴选一批重点技改项目,对于设备投资额20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给予不超过设备投资额10%的奖励,单个项目奖励不超过400万元;对于设备投资额500万元(含)至2000万元(不含)的项目,给予不超过设备投资额5%的奖励;遴选一批重点技改项目,财政资金以资本金方式注入,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单个项目参股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被投资企业总股本的25%,投资年限原则上不超过5年,原则上单个企业投资不超过3000万元;遴选一批设备投资额500万元(含)至5000万元(不含)重点技改项目实施“技改专项贷”,按照项目贷款实际发生额,市财政以最新一期公布的一年期市场报价利率(LPR)的70%给予贴息。【咨询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0546-8331482);政策来源:《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千项技改、千企转型”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东政办发〔2023〕11号)】
9.绿色制造奖补。对获得国家级水效“领跑者”、能效“领跑者”、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绿色工业园区等认定的工业企业和园区,市财政给予不超过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国家级绿色设计产品和省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绿色工业园区认定的,市财政给予不超过20万元一次性奖励。【咨询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0546-8331482);政策来源:《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千项技改、千企转型”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东政办发〔2023〕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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